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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領域貪大求洋:中國的錢多得沒處花了嗎?

2010-10-30 11:04:24 作者: 來源: 我要評論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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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目前如此大規(guī)模的建設量在世界范圍內(nèi)都是少有的。專家指出,對擁有如此龐大建設量的建筑領域,其存在的問題更加不能忽視。建筑行業(yè)耗資巨大,而建筑產(chǎn)品和建設工程一旦建成,將作為城市景觀甚至歷史的一部分長久存在并發(fā)生影響,解決不好會讓整個社會支付代價。     
    貪大求洋造成巨大浪費      
    不少建筑家指出,許多大工程和建筑項目愛搞國際招標,但現(xiàn)在不少領導者和評委在選擇方案時,不顧國家的現(xiàn)有實力,不考慮建筑的當?shù)靥厣徒?jīng)濟水平、有效的使用功能、合理的造價、建成后的運行成本等,而是出于虛榮心和面子光鮮。北京、上海和其他地方最重大的建筑設計項目,幾乎都被外國人囊括。
    招標中的中外不公平還表現(xiàn)在,外國設計師的設計費用常常是中國設計師的幾倍甚至十幾倍,且是用外幣支付,招標單位還絕不敢拖欠。而對國內(nèi)的設計單位,不僅費用壓得很低,而且還常常不兌付,連在招標中支付標底費也是中外不同對待。而且,國外設計師報出的設計費都是天價,未來的運行費用巨大。許多專家批評說,與支付這樣高昂的代價相反,這些建筑的使用功能(有效面積)、安全性卻大打折扣。
    而承受如此昂貴的設計費用、建造費用、運行費用的中國,僅是一個發(fā)展中的國家,不是錢多得沒有地方用,而是廣大農(nóng)村、城市的眾多領域都極度缺乏資金!專家們詰問:難道我們不該選擇更節(jié)能環(huán)保、更有中國特色、費用更適當、使用面積更合理的建筑嗎?
    幾位了解國際建筑市場的專家指出,國外的建筑師的設計水準和職業(yè)操守也有好差之分,我們要學習和采納國外建筑技術(藝術)優(yōu)良的部分,但這不意味著“是洋必佳”。尤其還應看到,歐美國家由于建筑市場進入穩(wěn)定期和飽和期,建筑設計市場萎縮,許多建筑師并沒有多少創(chuàng)作機會,實踐既衰,學術也虛。因此以為外來的就必然是好的,這種心態(tài)十分不妥。      
    政績工程導致粗制濫造成風      
    中國目前的建設高潮有很大一部分并不是經(jīng)濟規(guī)律在起作用,而是人為地掀起來的,這就是各級地方領導的所謂“政績工程”。這種倉促的“政績工程”其惡果為:大拆大建,城市面貌大改觀的同時失去特色,失去文化,代之以毫無特色的千篇一律的建筑或“假古董”和模仿的洋樓。一個城市和街道建筑的特色是在幾十年、幾百年甚至上千年中慢慢形成的,而現(xiàn)在僅在幾年間便被毫無特色的建筑和商廈、廣場所代替。許多專家疾呼,近20年來文物建筑受到的破壞,已經(jīng)超過了過去200年。
    更嚴重的是,“政績工程”都是有時間限制的,長官們必須在自己的任期內(nèi)達到目標,才會對自身“進步”有幫助,因此這種時間限制使他們不是按照科學的規(guī)律來制定計劃,而往往是違反規(guī)律的強迫命令,限定在很短時間內(nèi)建成,于是從項目的論證到設計到建造全部過程都十分倉促,而倉促又帶來粗制濫造,粗制濫造又導致無數(shù)建筑劣品的產(chǎn)生。
   建筑方案呼喚“陽光評審”      
    建筑方案評選的質(zhì)量的高低,直接決定了建筑品質(zhì)的優(yōu)劣。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目前在建筑方案評審制度方面存在不少問題:
    建筑方案評審專家委員會的組成不合理,造成方案評審素質(zhì)無保證。發(fā)達國家方案評審組的組成人員范圍較廣,往往專家組里,有政府官員、建筑師、工程師、歷史學家、法律人士,還有管規(guī)劃的、藝術的、環(huán)境的人士,而且是“一票否決權”,任何一方面不通過都不行。這就保證了方案在通過時不會遺漏和忽略任何重要的方面。而我國評審組的成員大多是搞建筑設計的本行人,而其他相關領域的專家較少,使建筑設計只放在一個小天平上稱分量,考慮的范圍狹窄。另一個不正常的現(xiàn)象是,許多不是專家的本地官員也擠進專家評審組,甚至占到一半,而這往往造成評審質(zhì)量的偏差。
    評審過程也有不合理處。有些大的項目工程量很大,幾個方案看下來往往需要較長時間,但許多評審組給評委們看方案的時間很短,根本沒有時間仔細研讀方案,難以做出科學評審。
    對此,一位北京市參加評審方案的建筑專家建議,評審大的建筑項目和小的建筑項目應有所不同,但現(xiàn)在的評審方法和步驟卻是一樣的,這顯然不科學。對大的建筑項目,最好分成兩步走,第一輪先是定性設計的評選,第二輪再按細定的原則評審,可避免把過多的時間平均浪費在淘汰的方案上。
    來自臺灣的一位建筑師談到“陽光評審”,他介紹在臺灣任何一個重要的公共工程,所有設計方案的評審過程全部公開,所有的方案、評委名單、評審意見、投標過程,都在建筑專業(yè)雜志上登出,在專門的網(wǎng)頁上公布,甚至一個大的工程案子還出專集。在相對透明的環(huán)境下,參評的人會更負責任,更加檢點自己的行為,更加注重評審意見的水準和公正性。許多建筑師都認為這種方法值得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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