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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再想在濟南建設個大紅大紫的建筑恐怕不行了——今日起向社會征求意見的《濟南市建筑色彩應用技術導則》,對建筑外立面禁用色作出規(guī)定,避免建筑外立面惡俗、過深、單調趨同的色彩。 “建筑是城市色彩的主要載體,應嚴格限制在建筑上大面積使用高艷度的色彩,形成品質良好的視覺景觀,驅除噪色!睗鲜規(guī)劃局負責人表示。 《導則》提出,建筑色彩應遵循自然原則、人文原則、功能原則、視距原則、艷度原則,要與自身功能、形式、體量相協調,單體非教育建筑色調原則上不得采用大面積(指占建筑立面總面積的30%以上)高彩度的原色和深灰色,如紅、黑、棕、紫、綠、藍、橙、黃等,更不允許高彩度搭配的外觀色彩,城市特殊需要警戒和標識的構筑物除外。同時,玻璃幕墻應充分考慮其反光系數對色彩的影響。 在《導則》中,根據建筑不同的功能特征,濟南市將建筑分為居住類建筑、商業(yè)類建筑、辦公類建筑、工業(yè)類建筑和其他建筑等五大類分別進行色彩管控和引導。其中,居住類建筑覆蓋面積大,使用頻率較高,應該符合人們對居住環(huán)境的審美需求,形成溫馨、宜居的色彩景觀。墻面基調色宜采用高明度低純度的暖色;輔助色和點綴色與基調色宜形成中對比的搭配關系;建議低層和多層建筑采用坡屋頂形式。 同時,濟南市還對沿街建筑色彩控制及樓群建筑控制、建筑外立面色彩設計引導及細部控制、建筑屋頂色彩控制、建筑材料控制及建材施工色彩控制等,都作出了詳細而嚴格的規(guī)定。特別指出,建筑外墻對于反射能力強的釉面磚等應限制其應用的面積及區(qū)域;建筑外立面對于反射能力強(近似鏡面效果)的玻璃或玻璃幕墻,依據國家標準規(guī)定,玻璃反射率須嚴格控制在30%以下;具有現代風格建筑物幕墻玻璃面積嚴格控制在70%以下。 “在確定‘湖光山色、淡妝濃彩’的城市色彩總定位之后,濟南市將力爭將城市色彩規(guī)劃不斷優(yōu)化,使城市景觀具有更鮮明的地域特色和人文情懷。”濟南市規(guī)劃局負責人表示,濟南市將深入開展色彩規(guī)劃管理模式研究,針對規(guī)劃要求、設計方案、工程許可、批后管理及施工建設各環(huán)節(jié)明確色彩要求,完善色彩管理流程,形成城市色彩專項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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