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8 08:53:58 作者: 來源:中國玻璃網(wǎng) 【大 中 小】 我要評論(0)
【 第一幕墻網(wǎng) 】
1、石材飾面所用材料應符合國家產(chǎn)品標準,同一工程采用的天然石材應盡量選用同一個礦源的同一層面的巖石。同一名稱的石材的顏色和花紋可能有較大差異,選材時宜以大塊樣板為準。 2、天然石材飾面設計宜注明石材紋理的走向,重要工程應繪制石材加工圖。工廠按圖編號加工,按設計進行預拼、對紋、選色、校對尺寸等。 3、花崗石鏡面板不宜用于室外地面和臺階。 4、大理石一般不宜用于室外以及與酸有接觸的部位。 5、在用水頻率較高和必須進行二次蓄水試驗的室內(nèi)外地面,如衛(wèi)生間、室內(nèi)外泳池,不宜選用天然石材,避免出現(xiàn)泛堿、銹斑、水漬等現(xiàn)象。 6、地面石材宜涂刷石材表面保護劑,延長石材的使用壽命。根據(jù)石材的種類、部位和功能要求,選用不同的保護劑,如防污、防油、防水、透明、增色、滲透、不滲透等。 7、不耐污染的洞石、砂巖、文化石等石材用于地、墻、柱面時,應涂刷石材保護劑。當洞石類的板材用于地面時,除涂刷保護劑外,還應在涂刷保護劑之前,用石材專用膠補洞。 8、石材樓梯要選擇抗折性能好的石材,宜選用耐磨性好、吸水率低的花崗石,踏步面板或踏步面板邊緣的厚度不宜小于30mm,并作防滑設計。 9、石材飾面板在變形縫(抗震縫、沉降縫)處的設計,應保證變形縫的變形功能和飾面的完整美觀。 建筑石材裝飾工程施工的一般規(guī)定 一、采用天然石材進行裝飾工程施工前應對材料進行物理性能檢測和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檢測。 二、高層建筑外墻干掛石材應以火成巖中的花崗石為主。 三、石材干掛的安裝連接形式有鋼銷(針)式連接、通槽式連接、短槽式連接、背栓式連接(背槽式連接、背卡式連接)、可更換幕墻掛體系的連接或可拆裝掛件連接等。 四、石材裝飾施工前應對基層進行檢查,對后置件進行拉拔性能檢測,復核材料產(chǎn)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檢測記錄等。施工前,可對天然石材板塊的表面涂刷石材防護劑。選用石材防護劑可參照《建筑裝飾用天然石材防護劑》(JC/T973)標準。 五、外墻石材飾面板施工變形鏈(抗震、伸縮縫、沉降縫等)部位的處理應滿足變形功能。 六、施工時應同時進行樓層的防火帶及自身防雷體系的安裝。 七、石材飾面板施工安裝完畢后要對墻面進行清洗,清洗墻面嚴禁用化學藥劑。 八、石材飾面板縫密封膠一般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膠。硅酮密封膠應有與所接觸材料的相容性試驗報告和進場復試報告。 建筑石材幕墻施工前的準備與檢查 一、石材幕墻與主體結構連接的預埋件,應在主體結構施工時按設計要求預先埋設。預埋件應埋置牢固,位置準確,不可漏埋。預埋件的位置偏差應小于設計的允許值。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預埋件的標高偏差不應大于10mm,位置偏差不應大于20mm,進出偏差不應大于15mm。當預埋件偏差超出以上要求時,應有合理的預埋件修補和彌補方案。 二、構件儲存時應按照施工順序排列放置,存放架應有足夠的承載力和剛度。構件在存儲、搬運和吊裝時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以防止構件被碰撞、損壞和污染。 三、安裝前應對構件規(guī)格、編號、出廠合格證等作全面檢查,不合格的構件不得安裝。 四、石材板塊在安裝前應在加工廠或現(xiàn)場進行預拼裝并二次編號,避免石材幕墻出現(xiàn)過大的色差和累計安裝誤差。 五、石材幕墻施工前,總包或結構施工單位應提供準確的石材幕墻標高控制線和軸線控制線,作為統(tǒng)一的測量基準線,各方驗線復核后并簽字確認。 六、腳手架(吊籃)的搭設(或調(diào)整),應滿足石材幕墻施工的需要,同時滿足高層或多層腳手架安全施工的要求。 石材幕墻結構設計的一般規(guī)定 一、石材查封應按外圍護結構進行設計,石材幕墻石板宜選用火成巖。 二、天然石材幕墻不宜應用于高層及超高層建筑中。當設計要求采用時,應有石材防碎裂措施。 三、石材幕墻的骨架應綜合考慮建筑立面效果、土建結構形式、石材幕墻的安裝形式等方面進行設計,既要保證幕墻系統(tǒng)的安全可靠,又要考慮施工工藝的可行性。 四、石材幕墻及其連接件應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和相對于主體結構的位移能力。幕墻骨架的立柱應通過金屬角碼與主體結構相連接,立柱與角碼之間應采用螺栓連接,螺栓墊板應有防松動和防滑移措施。 五、非抗震設計的石材幕墻,在風力作用下石材不得破損;抗震設計的石材幕墻,在設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經(jīng)修理后幕墻仍可使用;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幕墻骨架不得脫落。 六、在石材幕墻構件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到幕墻系統(tǒng)在重力荷載、風荷載、地震作用、溫度作用和主體結構位移影響下,具有的安全性。 七、幕墻構件的內(nèi)力和位移可按彈性方法進行計算,并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1、應力或承載力 σ≤f 或S≤R 2、位移或撓度 u≤[u] 式中 σ——荷載或作用產(chǎn)生的截面最大應力設計值; f——材料強度設計值; S——荷載或作用產(chǎn)生的截面最大內(nèi)力設計值; R——構件截面承載力設計值; u——由荷載或作用標準值產(chǎn)生的最大位移或撓度; [u]——位移或撓度允許值。 八、石材幕墻構件承載力極限狀態(tài)設計時,其作用將就的組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無地震作用效應組合時,應按下式進行: S=γGSGK+ψwγwSWK+γTψTST 2、有地震作用效應組合時,應按下式進行 S=γGSGK+ψwγwSWK+ψEγESEK+γTψTST 式中 S——作用效應組合的設計值; SGK——永久荷載效應標準值; SWK——風荷載效應標準值; SEK——地震作用效應標準值; ST——溫度作用效應標準值; ST——溫度作用效應標準值; γG——永久荷載分項系數(shù); γW——風荷載分項系數(shù); γT——溫度作用分項系數(shù); γE——地震作用分項系數(shù); ψW——風荷載的組合值系數(shù); ψE——地震作用的組合值系數(shù); ψT——溫度作用的組合值系數(shù)。 九、荷載和作用效應組合的分項系數(shù)應按下列規(guī)定采用: 1、進行建筑幕墻構件、連接件和錨固件承載力計算時: 重力荷載分項系數(shù)γG:1.2; 風荷載分項系數(shù)γW:1.4; 地震作用分項系數(shù)γE:1.3; 溫度作用分項系數(shù)γT:1.2。 2、永久荷載的效應起主要控制作用時,其分項系數(shù)γG應取1.35,參與組合的可變效應應僅限于豎向荷載效應。 3、當永久荷載的效應對構件有利時,其分項系數(shù)γG應不大于1.0。 4、在進行位移和撓度計算時,風荷載系數(shù)γW和永久荷載分項系數(shù)γG均應取1.0,且可不考慮作用效應組合。 5、可變作用的組合系數(shù)應按下列規(guī)定采用: (1)一般情況下,風荷載的組合值系數(shù)ψW應取1.0,地震作用的組合值系數(shù)ψE應取0.5。 (2)對于吊頂石材或吊底板石材及其骨架,應考慮地震作用效應的組合,風荷載的組合值系數(shù)ψW應取1.0(永久荷載的效應不起主要控制作用時)或0.6(永久荷載的效應起主要控制作用時)。 (3)石材幕墻荷載各效應組合中應按現(xiàn)行的《建筑設計荷載規(guī)范》(GB-50009)規(guī)定執(zhí)行,根據(jù)具體工程按最不利組合原則進行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