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幕墻網(wǎng) 】
者昨日從廣州市建委網(wǎng)站獲悉,《廣州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已正式實施,《辦法》提出,包括巖土工程、模架工程、起重吊裝和拆卸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四類工程,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部分,都需要專家論證。其中明確提出超過50米的玻璃幕墻施工,甚至開挖5米以上的基坑,都需專家論證其安全性。 《辦法》規(guī)定,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zhì)條件、周圍環(huán)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開挖深度超過16米的人工挖孔樁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頂管工程、水下作業(yè)工程等,都需要專家論證。此外,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文物保護建筑、優(yōu)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qū)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等,也在《辦法》管理范圍之內(nèi)。 《辦法》提出,廣州市建設科學技術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專家?guī)旖⒓芭c之相關的專家管理工作。專家?guī)焱瑯右磶r土工程、模架工程、起重吊裝和拆卸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4類工程設置。入選專家?guī)斓膶<,需具備從事專業(yè)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豐富的相關專業(yè)經(jīng)驗等。 |